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续办办事指南

    文章分类:政策法规 | 发布时间:2015-09-30 10:23:40 | 阅读:次  

      申请条件: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不再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善后工作。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续办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4、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包括入股方式的说明)。

      5、填写相关许可证续办申请表

      更多细节问题可以拨打400991012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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