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分类:百通百科 | 发布时间:2015-11-17 17:07:46 | 阅读:次
办理乙种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办理乙种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符合国家视频点播业务总体规划;
2、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节目资源;
3、具备与视频点播业务开办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所、技术、人员等条件;
4、所使用的系统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
5、有健全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播出管理制度;
6、有确定的传播范围;
7、具备与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相适应的信誉和服务能力;
8、有与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监控系统实现联网的方案。
(二)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3份),内容应包括:申请许可证类别、传播方式(即时点播、准视频点播、下载播放)、播放范围等;
2、《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申请表(原件3份);
3、从事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节目开办方案、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原件3份);
4、向政府监管部门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原件3份);
5、主管人员简要情况介绍和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复印件3份,验原件);
6、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和宾馆饭店星级评定证明(复印件3份,验原件);
7、由宾馆饭店以外的机构申请,还需提交公司章程、验资证明(复印件3份,验原件)以及宾馆饭店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3份)。
(三)办理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发放《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